李褒,原籍开封(今属河南)。由襄阳府判官致仕,居郢中,创草堂与黄薰等游,日以诗酒自娱。约为宁宗开禧以后人。事见清同治《钟祥县志》卷一七。 ►(1篇诗文)
不离雉堞似山家,消得诗翁著意夸。
水界葱芊成畎浍,天将平远入烟霞。
不離雉堞似山家,消得詩翁著意誇。
水界蔥芊成畎浍,天将平遠入煙霞。
郢州堂唱和。宋代。李褒。不离雉堞似山家,消得诗翁著意夸。水界葱芊成畎浍,天将平远入烟霞。沙禽暂落分明见,村径相通取次斜。且莫向南舒望眼,尘埃闤闠事如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