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ǐ

御史


拼音yù shǐ
注音ㄩˋ ㄕˇ

词语解释

御史[ yù shǐ ]

⒈  官名。秦以前指史官,明清指主管纠察的官吏。

御史前书。——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

the censor;

⒉  又。

顾召赵御史。
御史诣学宫。——清·张廷玉《明史》

⒊  又。

御史齐康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官名。 春秋 战国 时期列国皆有御史,为国君亲近之职,掌文书及记事。 秦 设御史大夫,职副丞相,位甚尊;并以御史监郡,遂有纠察弹劾之权,盖因近臣使作耳目。 汉 以后,御史职衔累有变化,职责则专司纠弹,而文书记事乃归太史掌管。 《史记·萧相国世家》:“秦 御史监郡者与从事,常辨之。

何 乃给 泗水 卒史事,第一。”
宋 王谠 《唐语林·补遗四》:“御史主弹奏不法,肃清内外。 唐 兴,宰辅多自宪司登钧轴,故谓御史为宰相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回:“荏苒三年,陞了御史,钦点 广东 学道。”

⒉  喻指起监督作用的人或事物。参阅《通典·职官六·御史台》、《续通典·职官六·御史台》。

萧乾 《一本褪色的相册·<鱼饵·论坛·阵地>》:“它(书评)是读者的顾问,出版界的御史。”

国语辞典

御史[ yù shǐ ]

⒈  职官名。周时掌赞书、授法令的事务。战国时为史官,秦汉并为亲近之职,其长官为御史大夫,为汉三公之一,次为御史中丞,掌秘书,兼司纠察,官署称为御史府,后汉以降称为御史台,以中丞为台长,始专任弹劾。唐御史台复置大夫,中丞为副,至明改为都察院,以都御史统辖诸御史,清因之。见唐·杜佑《通典·卷二四·职官六》。

英语imperial censor (formal title of a dynastic official)​

御史造句

1、宋朝开启了台谏合流制度,御史与谏官充分发挥了监察百官的作用。

2、御史的工作单位叫都察院,头头是左、右都御史,副职是左、右副都御史,掌管内外监察,纠举不法。

3、当然,纠劾地方文武百官,惩治腐败和犯罪,才是巡按御史的中心工作。


词语组词

词语首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