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佣耕”。
⒈ 亦作“佣畊”。谓受雇为田主耕种。
引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陈涉 少时,尝与人佣耕。”南朝 梁 何逊 《聊作百一体》诗:“佣畊乏旅力,倚市惮劬劳。”宋 徐铉 《稽神录·胡澄》:“池阳 人 胡澄,佣耕以自给。”范文澜 《中国通史简编》第二编第二章第三节:“贫民受雇耕主人的田地,称为佣耕或佃客。”
⒈ 受雇为人耕种。
引《史记·卷四八·陈涉世家》:「陈涉少时,尝与人佣耕。」宋·范成大〈后催租行〉诗:「佣耕犹自抱长饥,的知无力输租米。」
1、秦末的陈胜、吴广均为饥寒交迫的“瓮牖绳枢之子”,虽常年与人佣耕,但又胸怀“鸿鹄之志”,无时不在渴望着一个有意义的“富贵”人生。
2、古代为什一税,秦时佣耕豪田为什五税;第二组,秦人口赋与盐铁之利,二十倍于古;第二组,古代徭役一年三日,秦之“力役”则三十倍于古。
3、若为佣耕,何富贵也?”陈涉太息曰“嗟乎,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!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