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论语·泰伯》:“可以托六尺之孤,可以寄百里之命。”邢昺疏:“可以托六尺之孤者,谓可委托以幼少之君也。若周公、霍光也;可以寄百里之命者,谓君在亮阴,可当国摄君之政令也。”后以“托孤寄命”指受遗命托付辅助幼君;或君主居丧时,受命摄理朝政。亦泛指付托以非常之重任。
⒈ 语本指托付照拂孤幼的君王并委以君国政令的重任。
引《论语·泰伯》:「可以托六尺之孤,可以寄百里之命。」
宋·罗大经《鹤林玉露·卷七》:「亦是窥见他静定凝重处,故逆知其可以托孤寄命。」
明·李贽〈与友朋书〉:「顾托孤寄命,有君子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