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天理:天道;容:容忍、宽容。旧指做事残忍,灭绝人性,为天理所不容。
⒈ 天意不能原谅。指坏事做尽,必遭天谴。也作「天理难容」。
引《初刻拍案惊奇·卷二》:「天理不容,自然败露。」《东周列国志·第四二回》:「如此冤情,若不诛卫郑,天理不容,人心不服。」
1、世俗难明!天理不容!看他如何逆行改命……
2、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,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对这一事件高度重视,认为此行为丧德枉法,天理不容,要求坚决依法惩处。
3、小辈们的时就应该让小辈们去解决,你儿子横行霸道,本就天理不容,吴坤只是替天行道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