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军队损失,国家蒙受耻辱。
引《明史·杨本传》:“﹝ 杨本 ﹞从 景隆 讨 燕 有功, 景隆 忌之,不以闻。寻劾 景隆 丧师辱国,遂以孤军独出,被擒,繫 北平 狱,后被杀。”《轰天雷》第二回:“吾国丧师辱国,一见於 热河 之变,再见於 马关 之役,这回要做第三次了。”
1、皇上,张延贞丧师辱国,罪在不赦,恳请皇上立刻将他问斩。
2、我等梁山军自荆州,入益州,转战千里,尚且奋力厮杀;似将军等昔在汉中、斜谷、长安、潼关之地,被刘备所击,一败再败,丧师辱国。
3、惟刘深免官,嗣被哈喇哈孙再行奏弹,说他徼名首衅,丧师辱国,非正法不可,乃将刘深伏诛,南征事因此结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