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不好的惯例,旧时多指不正当的收费常规。
英corrupt practices; objectionable practice;
⒈ 不良的陈规旧习。
引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一员官》:“时有陋规,凡贪墨者,亏空犯赃罪,上官輒庇之,以贜分摊属僚,无敢梗者。”唐弢 《“我可以爱”》:“生活中的一些封建恶习与陋规,往往正是 鲁迅 攻击的目标。”
⒈ 恶劣的惯例。多指官吏私下接受贿赂或索求。
例如:「官场上的许多陋规应该改掉。」
1、南方周末记者获知,上述涉嫌获罪官员,亦案发于下属国企给所属政府部门当“皮夹子”的陋规。
2、清统治者借助于陋规以对百姓起诉权进行控制的理念是错误的,其意图不可能实现。
3、澄清吏治,裁割陋规,整饬官方,严惩贪墨,实为千载一时,彼时居官,大法小廉,殆成风俗,贪冒之徒,莫不望风革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