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悔改罪行,重新做人。
引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四二回:“陈穆公 亦有使命至 晋,代 卫 郑 致悔罪自新之意。”《明史·外国传三·日本》:“帝曰:‘威之以刑,不若怀之以德,宜还之。’乃令刑部员外郎 吕渊 等齎敕责让,令悔罪自新。”
⒈ 悔改过失,重新做人。也作「悔过自新」。
引《东周列国志·第四二回》:「陈穆公亦有使命至晋,代卫郑致悔罪自新之意。」
1、后者是犯罪分子不应具备的缺乏悔罪自新品质要求的条件。
2、对社区服刑人员,要集中进行思想、道德、法制等教育,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增强法制观念、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,培养健全人格。
3、对涉嫌犯罪但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倾注人性关怀,作出无逮捕必要,可以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,促使其悔罪自新,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,促进社会和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