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ā

故杀


拼音gù shā
注音ㄍㄨˋ ㄕㄚ

繁体故殺
反义误杀

词语解释

故杀[ gù shā ]

⒈  故意杀害(区别于‘误杀’)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法律用语。谓故意杀害。与“误杀”相对。

唐 白居易 《论姚文秀打杀妻状》:“据刑部及大理寺所断,准律非因鬭争,无事而杀者,名为故杀。”
《元史·刑法志四》:“诸故杀无罪子孙以诬赖仇人者,以故杀常人论。”
《老残游记》第十六回:“既杀公公,总是个凌迟!你又何必坐成个故杀呢?”

国语辞典

故杀[ gù shā ]

⒈  法律上指故意杀人。

如:「虽然他辩称是自卫,但经过现场研判,法官仍判定他犯故杀之罪。」

故杀造句

1、无故杀我,又抢我钗珥,我已告过阎王,命二鬼吏伴我来取命,你反念阿弥陀佛讲和;今宜讨财帛与我并打发鬼伎,方与私休,不然再奏天曹,定来取命。

2、故杀人,犯死罪的,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。

3、故杀人,犯死罪的,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。他必被治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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