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
⒈ 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 清 赵翼 《瓯北诗话·李青莲诗》:“开口便説:《大雅》之作,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 杨、马 益流宕。
引建安 以后更綺丽,不足为法。”鲁迅 《坟·娜拉走后怎样》:“青皮固然是不足为法的,而那韧性却大可以佩服。”丁玲 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·写在前边》:“那些工作作风实不足为法。”
1、谁都知道工商界的“官商敛财”不足为法,文化界的“官产赚钱”至少不应成为文化产业的样板。
2、可见,限牌经营方式弊端多多,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,不足为法。
3、广州人的迷信,是不足为法的,但那认真,是可以取法,值得佩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