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府和县的副职。
⒈ 指府和县的副职。参见“二太爷”。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三回:“适才我站在门口,遇见敝县的二公。”
1、如若曹将军与我袁家二公子缔结姻亲,则北方安定,国富兵强,假以时日,举北方之众,南征西讨,必能称雄于九州。
2、作为一个巨大的文化载体,中国小农经济的社会机制无法承受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模式。
3、净心一笑道“一共五人,你们三个不可能,何施主也不是,所以只能是我,二公子果然聪明,那小僧就承认了,给神都王子报信的人就是小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