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缺失遗漏。
引《文献通考·经籍十九》:“繁略不均,校之实録,多所闕漏。”
1、侍郎郭攸之、费依、董允等,此皆良实,志虑忠纯,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,事无大小,悉以咨之,然后施行,必得裨补阙漏,有所广益。
2、愚以为宫中之事,事无大小,悉以咨之,然后施行,必得裨补阙漏,有所广益。
3、愚以为工作之事,事无大小,悉以咨之,慎而行之,方能裨补阙漏,加以广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