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为官。
引《汉书·疏广传》:“今仕官至二千石,宦成名立,如此不去,惧有后悔。”明 归有光 《谕祭山西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毛鹏文》:“惟尔初由俊造,荐服仕官,遗惠爱于 桐乡,肃纪法于栢府。”
1、刘卫鹏说,由此可推测墓主人应该是当时的名门望族,不是仕官就是豪族,也就是我们现在常戏称的一方“土豪”。
2、登朝献俘于圣主,旨诏命碎剐献贼,以祭先明帝,慰其升天之灵,然后大封功臣仕官,赐爵蟒袍玉带,所有殉难死节者,俱受追封旌表。
3、同时大量的生员加上地方的致仕官员,也成为江南地区讲学和慈善活动的主要参与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