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请奉”。
⒉ 薪俸。
⒊ 指支取薪俸。
⒈ 亦作“请奉”。
⒉ 薪俸。
引宋 李上交 《近事会元》卷四:“女妓入 宜春院,谓之内人,亦曰前头人,谓在上前也。骨肉得居教坊,谓之内人家,有请俸。”
宋 周煇 《清波别志》卷下:“宰臣 魏杞 等奏:岂有加封而反无请俸。”
金 董解元 《西厢记诸宫调》卷六:“恁时节奉还一年请俸。”
《荡寇志》第八六回:“如今公事要紧,只等凯旋后,赏赐外多加一份请奉,包在我身上。”
⒊ 指支取薪俸。
引宋 叶梦得 《石林燕语》卷十:“杜祁公 居官清介,每请俸必过初五。”
元 无名氏 《陈州粜米》第三折:“如今那当差的民户喜,也有那乾请俸的官人每怨。”
⒈ 支取薪给。
引宋·叶梦得《石林燕语·卷十》:「杜祈公居官清介,每请俸必过初五。家人尝前期误请者,公怒,即以付有司劾治。」
⒉ 薪给。也作「请受」。
引《董西厢·卷六》:「恁时节奉还,一年请俸。」